2007年体育工作评估办法
来源:体育局  发布时间:2007-12-26

2007年体育工作评估办法

 

 

第一条           指导思想

 

2007年密云县群众体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在筹备奥运会的决战年,更加广泛、深入地开展“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”为重点的群众体育活动。在“全”字上做文章,在“健身”上下功夫,强调以基层活动为重点,建立基层健身队伍,突出创新性、参与性和群众性,促进体育生活化,打造密云健身特色。

 

第二条 评估目的

 

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意见》和中共北京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加强新时期体育工作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的意见》,倡导科学、文明、健康的生活方式,突显“人文奥运”理念,达到“人人爱体育、人人懂体育、人人享受体育”的目的,增强全县人民体质,充分发挥体育在三个文明建设、构建和谐社会和国家生态县建设工作中的作用,依据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和《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

 

第三条 评估对象

 

各乡镇人民政府,地区、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各县属机构。

 

第四条 评估原则

 

强调基层、突出活动、注重发展、科学规范。

 

第五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评估重点

 

(一)2次以上体育活动,每个局级单位年内要开展4次以上体育活动,活动项目至少含篮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象棋、秧歌中的1项以上。

 

(二)建立基层体育队伍。70%的行政村和100%社区居委会、机关单位都要建立1支以上的品牌健身队伍,活动项目为篮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象棋及秧歌。在此基础上,创建县级篮球队50支,乒乓球队50支,象棋队50支,羽毛球队25支,秧歌队25支。这些健身队伍要经常活动,带动一个单位、一个地区体育活动的开展。

 

第六条 评估程序

 

(一)县体育局制定下发《2007年密云县乡镇体育工作评估标准》、《2007年密云县职工体育工作评估标准》和《2007年密云县街道体育工作评估标准》。

 

(二)各单位按照“评估标准”,结合各自实际情况,认真开展体育工作。鼓励各单位创造性开展有特色的体育活动。

 

(三)年底各单位根据“评估标准”进行自查并写出报告,连同年度体育工作总结上报县体育局。

 

(四??听取主管领导的工作汇报;二要查阅有关资料;三要实地检查体育场地设施。然后根据实际情况,对各单位进行评估,并将评估结果反馈各单位。

 

第七条 先进表彰

 

根据评估结果,分别评选年度农村、职工、社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。